CFTC称,最终的解释性指引讨论了两个主要因素,解释了以虚拟货币进行的零售商品交易的“实际交付”,具体如下:
1. 客户方:拥有和控制全部数量的商品,不论该商品系以保证金、杠杆或任何其他融资形式购买;在交易之日起28天内以及此后的任何时间,能够在商业上自由使用全部数量的商品(远离任何特定的执行地点);
2. 卖方:自交易之日起满28天,要约人和交易对手卖方(包括其各自的关联方或在类似基础上与要约人或交易对手卖方一致行动的其他人)对以保证金、杠杆或任何其他融资形式出售的商品不保留任何权益、法律权利或控制权。
CFTC主席Heath Tarbert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的行动为交易平台、托管商以及其他关键市场基础设施和参与者提供了期待已久的指导,这些数字资产是美国法律规定的‘大宗商品’,同时也在通过交易对手或交易平台提供的杠杆服务进行交易。”(The B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