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最新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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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szjc68
- 发布日期:2023-02-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快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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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据深圳发布,2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通知。该办法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 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积分指标则明确: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在深圳市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 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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