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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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szjcw
- 发布日期:2022-05-3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快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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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允许天津市分局、上海市分局、江苏省分局、山东省分局、湖北省分局、广东省分局、四川省分局、陕西省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浙江省分局、安徽省分局、湖南省分局、海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青岛市分局、宁波市分局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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