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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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szjcw
- 发布日期:2022-04-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快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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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4月8日,深圳市政府网站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打造全链条上市培育体系。建立全市企业上市数据库,搭建“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目标,梯度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大协同招商力度,积极吸引优质企业来深上市和投资。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的企业以及迁入本市的外地优质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IPO专业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各区可视其贡献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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